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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火热进行中第一批专项资金0.65亿元 单辆最高补贴500元

来源:廊坊日报 撰写时间:2024-10-05 字号:[大][中][小]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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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这辆车补贴了20%,相当于又便宜了450元,太划算了。”10月2日,市民林菁在广阳区爱民道雅迪电动车销售点换购了一辆新国标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在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还能再得到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450元。

日前,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我市由市商务局等6部门制定了《廊坊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大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全市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项资金规模为0.65亿元,后续根据上级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增减调整。活动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电动自行车旧车牌照注册在廊坊市内的个人消费者均可享受补贴。消费者购买新车并完成号牌登记后,即可领取补贴资金。相关部门完成资金使用核验后,可向承办单位拨付垫付资金。按照消费者实际享受补贴先后次序进行核销,资金用完即止。

根据《廊坊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对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交回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国标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300元。换购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实施过程中,由商务部门牵头建立了市、县分级协调机制,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交管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农行“以旧换新”小程序)建立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承办单位、消费者、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统一平台完成消费者信息录入、提交相关证明、记录交易信息、进行交易审核等工作。

全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旧换新工作,按照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有关职责分工,加强与有关单位对接沟通。各职能部门全力做好工作衔接和配合,尽力简化以旧换新程序,畅通各环节通道,减少消费者以旧换新时间成本,提升消费体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跟踪问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滚动式跟踪审计,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全流程介入,及时完成审计并向承办单位拨付资金。科学全面梳理汇总有关数据,全面落实好有关政策,用足用好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