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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经济强省 美丽河北”新媒体作品评选活动启动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撰写时间:2022-09-05 11:12:57 字体: 分享

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充满深情、寄予厚望,党的十八大以来9次视察河北,作出了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上下牢记总书记嘱托,正深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广泛凝聚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宣传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的积极成效,向党的二十大献礼,组织开展第二届“经济强省 美丽河北”主题新媒体作品网络征集、评选和展播活动。

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全面展现河北人民生产生活发生的日新月异变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汇聚强大力量。

二、活动组织单位和参与范围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河北青年报  河青新闻网

(二)参与范围

1.机关组:全省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

2.社会组:社会公众。

三、活动内容

广泛征集反映“经济强省 美丽河北”建设成效的新媒体作品,经过网络推选和专家评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省政府新媒体平台宣传展播。

(一)作品内容要求

紧扣主题、方向正确、内容积极。

1.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

2.展现河北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态。

3.展现河北在经济、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突出成就。

4.展现各行各业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昂扬状态和工作成绩。

5.展现个人、家庭、家乡发生的喜人变化。

(二)作品形式要求

以图片、短视频、MG动画、H5、VR、沙画等各种形式制作的新媒体产品。

1.题目自拟,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适宜在移动端平台传播。

2.图片要求为电子稿,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标有题目,单张图片像素不低于1200,大小不低于1Mb;图片格式为JPG格式,以作品名称命名。

3.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片头片尾),视频格式为MP4,镜头稳定,画面饱满流畅,音质清晰,以作品名称命名。

(三)其他要求

1.投稿作品需注明单位名称、作品名称、联系方式,以及简短文字说明(100 字以内)。以“单位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命名文件夹,并进行压缩。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资料不再退还。凡提交作品的报名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四、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自2022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作品征集(9月1日—9月26日)

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省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报送,每个单位至少推选3件作品。参加活动单位于9月26日前将应征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hbzwgkbxmt@163.com。

2.广大网友广泛参与、主动报送优秀作品。社会组个人参加者于9月26日前将应征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hbzwgkbxmtyw@163.com。

(二)网络推选(10月5日—10月15日)

初步筛选出的新媒体作品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发布,各地各部门转发并引导网友参与投票推选,直接评定人气作品各10件(分组别)。

(三)专家评审(10月中旬)

委托第三方组成专家组,对相关作品进行专业审核评选,评定优秀作品各10件(分组别)。

(四)获奖作品公示(10月17日—10月21日)

经网络推选和专家评审程序选出的人气作品和优秀作品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微信等渠道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五)表彰奖励和宣传展播(10月24日—10月31日)

公示期满后获奖作品在“河北省人民政府”微博微信、河北青年报新媒体等平台展播;组织报送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获得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政务新媒体工作考评激励;作者个人和相关单位获得活动机构颁发的纪念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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