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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解读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撰写时间:2021-11-18 09:41:58 字体: 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我省实体经济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并围绕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作出具体部署。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效应,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时期,我省持续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创新,相继出台了《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一系列具体奖补政策,引导金融资源不断向实体经济汇集,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更好发挥政策支撑保障作用。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广泛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形成了《十条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第一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上市挂牌补助,引导企业抢抓“新三板”改革、北交所设立等政策机遇,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第二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首发债券补助,鼓励企业抢抓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机遇,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

第三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资产证券化补助,引导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第四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定向贷款贴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第五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供应链融资奖励,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上游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确权,支持上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第六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股权投资基金奖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加大向我省企业和项目的投资力度。

第七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融资担保奖补和再担保风险补偿,引导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分险作用,降低担保费率,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第八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费补贴,为科技企业融资和企业创新开发产品分险增信。

第九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实施金融业务绩效奖励,对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调动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和扩大信贷规模的积极性。

第十条措施,主要是通过“政银保”奖补,调动市县政府和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聚力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发展。

三、出台意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能够实现“1+1>2”的政策效果。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发挥政策协同效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和发力点,也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十条措施》聚焦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综合运用贴息、奖补、分险、增信等财政政策工具,助推挂牌上市、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担保增信等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将进一步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全面助推河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件: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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