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7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6−6810112
通讯地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空港道58号政务大厅1楼
附件: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航空物流区基础建设项目航企运营区暗涵工程项目.pdf (7.19 MB)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科技创新区基础建设项目凤翔河及永安河水系治理工程.pdf (6.06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