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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河北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来源: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 撰写时间:2022-09-20 10:20:07 字体: 分享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建设、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安全保护区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境内安全保护区范围如下:

 
序号 基本情况 线路起止里程 自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距离(m)
线路名称 省市 区县
名称
起止里程
长度(千米)
线路
左侧
线路
右侧
附注
1 城际联络线一期 廊坊市 临空经济区 DK27+501-
DK31+428
10 10  
2 城际联络线一期 廊坊市 临空经济区 DZDK29+400-DZDK32+220 10 10 动车所
3 城际联络线一期 廊坊市 临空经济区 DZDK25+690-DZDK29+400 10 10  

二、管理规定
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河北段)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二)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五)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

             (廊坊)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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