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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来源:廊坊临空经济区 撰写时间:2022-06-13 17:47:34 字体: 分享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本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等有关要求,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本区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用区范围
  临空经济区建成区、建设区内。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
  本通告中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未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20891-2014)》)的工程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叉车、柴油发电机组等。                                
  三、禁用区管控措施
  (一)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该区域内使用的工程机械应达标排放。
  (二)禁用区内工程机械必须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
  (三)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宣传、监督,督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对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生态环境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编码登记。
  (四)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由生态环境部门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
(廊坊)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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