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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党群工作与公共服务局 撰写时间:2022-01-14 11:38:08 字体: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 月14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14日-1月20日(五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2200297
  通讯地址:广阳区科技谷大厦,南配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航空物流区兴九联络线管道迁改项目 廊环临【2022】第1号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航空物流区永北西线管道迁改项目 廊环临【2022】第2号
 
党群工作和公共服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航空物流区永北西线管道迁改项目的审批意见.pdf
1a5cec1fa7a197dd3a2a3fc71d6d30a2.pdf (799.70 KB)
党群工作和公共服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航空物流区兴九联络线管道迁改项的审批意见.pdf
ac0f8a1a396b4425b755c2bed79cdd78.pdf (82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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